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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食堂经济活动,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舟山市定海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舟山市定海区范围内各级公办学校食堂(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以人民币“元”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办理。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会计要素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每个会计科目之间既有严格的界限,又有科学的联系,不能相互混淆,正确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掌握科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开展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为了保证核算口径的统一,便于综合分析,舟山市定海区学校食堂会计科目的名称、编号和核算内容由区教育局统一制定,凡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下属的各类学校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各学校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上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某些会计科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设某些明细科目。学校食堂统一使用的会计科目如图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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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表
序号 | 科目名称及编号 | 序号 | 科目名称及编号 |
一、资产类 | 02 客餐收入 | ||
1 | 101 现金 | 03 搭伙收入 | |
2 | 102 银行存款 | 14 | 403 补助收入 |
3 | 105 应收及暂付款 | 15 | 406 其他收入 |
4 | 106 库存材料 | ||
5 | 110 固定资产 | 五、支出类 | |
16 | 501 伙食支出 | ||
二、负债类 | 01 主食支出 | ||
6 | 201 借入款项 | 02 副食支出 | |
7 | 202 应付及暂存款 | 03 燃料支出 | |
8 | 203 菜票发行 | 04 水电费支出 | |
9 | 206 代管菜金 | 05 其他支出 | |
17 | 502 人员支出 | ||
三、净资产类 | 01 工资支出 | ||
10 | 301 食堂基金 | 02 奖金福利支出 | |
11 | 302 固定基金 | 03 社会保障支出 | |
12 | 306 食堂结余 | 04 其他支出 | |
18 | 504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四、收入类 | 01 设备购置费 | ||
13 | 401 伙食收入 | 02 维修(护)费 | |
01 师生伙食收入 | 03 其他支出 |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现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现金。食堂买菜人员领用的备用金在“应收及暂付款“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余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和通过银行结算的各种收支款项。
2、学校将食堂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的银行存款余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堂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核对,对账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至相符,做到账款相符。
第105号科目 应收及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发生的各种应收款、暂付款、预付款及备用金等。
2、发生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不同的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台账核算。
4、本科目的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尚未结算的应收及暂付款的总额。
第106号科目 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对少量随购随用的物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购入物资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领用物资出库时根据“领物单”,借记“伙食支出”等相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3、学校食堂的库存物质,每月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应冲减或增加“伙食支出”。
4、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
5、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0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固定资产的原价。
2、学校食堂应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3、学校食堂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同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4、学校食堂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6、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其他收入。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 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从学校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借入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第205科目 代管菜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预收、代管的菜金款项。
2、预收教职工和学生菜金款项时,借记有“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教职工、学生发生消费并收入菜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3、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学校食堂预收代管的菜金总额。
第206号科目 菜票发行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出售和回收菜票的各种款项。
2、学校食堂出售菜票收到现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食堂回收菜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收入”科目。
3、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已出售教职工和学生尚未消费的菜票总额。
4、为了控制菜票总发行数,应在报表中备注流通菜票的总数。
第202号科目 应付及暂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存的各类款项。
2、本科目按应付、暂存款项的类别或者单位、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3、学校食堂发生购入材料、物质等,经验收入库,价款未支付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4、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各项应付暂存款的总额。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 食堂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拥有的非限定性用途的净资产中的滚存结余资金。
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因购入、自制、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等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出售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306号科目 食堂结余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在一定期间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伙费收入”、 “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 “人员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伙食支出”、 “人员支出”“其他支出”科目。结账后,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亏损额,贷方余额反映当年实现的食堂结余。
3、年度终了,应将当年实现的贷方结余全额转入食堂基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基金”科目;如果出现借方余额,需用上年滚存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则借记“食堂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收入类
第401号科目 伙食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向师生提供膳食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2、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学校已收到的伙食收入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3号科目 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从上级部门或学校取得的补助收入。
2、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学校收到的补助收入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14号科目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除伙食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泔水处理收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2、年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食堂结余”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已收到的其他收入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 伙食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膳食服务而发生的各项伙食成本支出。
2、本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01.主食支出:核算大米、面粉等主食支出。
02.副食支出:核算肉、禽、水产、蔬菜、水果、蛋、奶、油、调味品等副食支出。
03.燃料支出:核算用于食堂的燃料支出。
04 水电费:核算食堂水电费支出。
05 其他支出:核算食堂伙食方面其他支出。
3、发生伙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伙食支出处理。
4、年末结转时,借记“食堂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伙食支出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02号科目 人员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炊事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障费等支出。
2、本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01.工资支出:核算食堂炊事人员工资支出。
02.奖金福利支出:核算食堂炊事人员奖金福利支出。
03社会保障支出:核算用于食堂炊事人员社会保障、医疗体检等方面等支出。
04 其他支出:核算食堂除上述以外的人员支出。
3、发生人员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伙食支出处理。
4、年末结转时,借记“食堂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人员支出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04号科目 商品和服务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支出。
2、本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01设备购置费:核算食堂维持正常运转和改善食堂管理条件所需要的设备购置费用。
02 维修(护)费:核算食堂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
03 其他支出:核算食堂其他日常支出。
3、发生商品和服务支出时,借记本科目有关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时,作冲减伙食支出处理。
4、年末结转时,借记“食堂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年末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一、学校食堂会计报表是反映学校食堂在一定期限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了解食堂经营情况、指导后勤工作的重要资料,必须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表式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食堂会计报表主要有食堂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明细表和食堂往来款项明细表。
二、学校食堂会计报表应按月报送区教育局计财科。
一、本办法由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