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微信:13336506173微信同号
电 话:0759-7772123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文明街1号文明新苑小区8幢605房
邮 箱:QQ1565914562
(一)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的区域,应设置配有盖子、内壁光滑、易于清洁的废弃物存放容器。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应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二)在食堂外适宜地点,宜设置结构密闭的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应及时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学校应按《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要求与合法的收运单位签订书面收运协议,建立餐厨废弃物交运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和去向,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五)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用于生猪饲喂。
上一篇:十五、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下一篇:十七、食堂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