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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杀虫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应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存放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二)使用杀虫剂等实施灭害行动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鼓励使用低毒或微毒的杀虫剂。
(三)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采购应记录购买时间、品名、数量、供货商名称、验收人等信息;使用时应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配制浓度等信息;使用后应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四)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学校食堂应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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