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加强全县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政府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上林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上林县教育局 上林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细则(试行)
第一部分 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国家《政府会计制度》、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59号)以及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南教计财〔2022〕7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情况,制订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食堂会计核算。(民办幼儿园参照实施)
三、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四、学校食堂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学校食堂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支出)。
七、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学校食堂应当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因没有相关业务不需使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置。在不影响账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学校食堂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八、学校食堂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学校食堂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
(二)学校食堂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学校食堂应当根据本细则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四)学校食堂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学校食堂财务报表应当由学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和食堂会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十、学校食堂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中小学校,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一、本核算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十二、本核算细则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 现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
借:现金
贷:有关科目;
支出现金:
借:有关科目
贷:现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2.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食堂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实际库存现金数。
100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的学生伙食费收入或其他零星收入。学校在银行开设食堂专户进行核算,并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2.学校食堂将款项存入银行时:
借:银行存款
贷:有关科目
提取或支出存款时:
借:有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3.学校食堂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或报账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终了,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1212 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应收、暂付款项。包括提前预付的各种货款,如采购主食、燃料的货款,以及单位因出租资产等应收取的款项。
2.发生各种应收款项时:
借:应收账款
贷:有关科目
收回各种款项时:
借:有关科目
贷:应收账款
3.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本科目核算.
4.本科目应当按照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1215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的发生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等。包括: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有关科目;
收回各种款项时: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类别设置明细账。
1301 库存物资(存货)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已使用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可采用一次摊销法进展摊销。
2.购入物资并已验收入库的:
借:库存物资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
借:“伙食支出”等相应科目,
贷:库存物资
3.学校食堂的物资,每学期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物资实际资金,作增加或减少物资处理。
4.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库存物资的实际库存数。
5.本科目应按照物资材料的保管地点、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物资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1501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固定资产的原价。
2.学校食堂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3.学校食堂购置固定资产时: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
同时应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4.学校食堂承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6.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7.原则上学校食堂固定资产并入学校资产管理帐进行管理,由学校自行购置或拨付给食堂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在本科目反映。
〔二〕负债类
2302 应付账款
1.本科目主要核算应付而未付的各种货款,如采购主食、燃料后应付的货款。
2.购买的物品已验收入库,货款未付时:
借:库存物资
贷:应付账款
以银行存款归还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3.本科目按债权单位名称设置进行明细核算。
2501 预收伙食费(代管款项)
1.本科目主要核算IC卡充值和支付,以及预收的各类伙食费等。
2.收到IC卡充值的资金时:
借:现金
贷:预收账款
收到通过IC卡支付的就餐费时:
借:预收伙食费
贷:伙食收入
停用IC卡退回卡内余额时:
借:预收伙食费
贷:现金
余额反映IC卡余额。
3.预收到伙食费时,
借:现金
贷:预收伙食费
4.预收的伙食费结转确认为伙食收入时:
借:预收伙食费
贷:伙食收入
5.本科目按债权类别及来源名称进行明细核算,可开设如下明细科目:①IC卡余额、②预收学生伙食费、③预收教师伙食费等。
2305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
借:“银行存款”、“伙食支出”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账款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3001 固定基金(事业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因购入、自制、调入、承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等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有关支出科目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承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出售固定资产:
借:固定基金
贷:有关科目
3201 专用基金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2.学校食堂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修购基金等。
3.提取修购基金时:
借:其他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
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
借:专用基金
贷:银行存款
4.动用专用基金时,
借:专用基金
贷:银行存款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进行核算。
3402 伙食结余(营养餐第3302科目:财政补助结余,参照)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在本学期各方面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2..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结余数。
3.每学期期末,学校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非营利性”原则,按学期结算,多退少补。
4.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按学期结算,每学期终了后向县教育局体卫艺股上报本学期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结余情况。结余资金滚动使用下一学期营养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四〕收入类
4401 伙食收入(营养资金:第4301科目财政补助收入,参照)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向学生或教师收取的伙食费收入。
2.收到伙食费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伙食收入
退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伙食收入累计数。
3.学期结束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
借:伙食收入
贷:伙食结余
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学生伙食费收入”、“伙食退费”、“教师伙食费收入”等设置明细账进展核算。
4501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除伙食收入以外的零星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泔水变现收入等。
2.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3.学期末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
借:其他收入
贷:伙食结余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支出类
5001 伙食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服务而发生的支出。
2.伙食支出应按以下科目进展明细核算,
3.本科目可设如下二级明细:①粮食、②蔬菜、③调料、④肉食品、⑤水产品、⑥蛋奶类、⑦豆制品、⑧包饼类、⑨食油、⑩燃料、⑪其它材料。再设相应三级明细科目:米、面、油、荤菜类、蔬菜类、电费、水费、燃料、配料、其他。
4.发生伙食支出时:
借:伙食支出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5.学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伙食结余”科目:
借:伙食结余
贷:伙食支出
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5002 费用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管理费和各项规定支出。主要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报酬支出(职工工资、补助工资、福利费等)、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其他物料等支出,零星维修、食堂人员体检、领取相关证照等支出。
2.发生时,
借:费用支出
贷:“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年末结转时:
借:结余
贷:费用支出
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5401 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为提供后勤人员服务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归入管理费用。
2.其他支出一般应按以下服务明细核算,如后勤人员劳务承包支出、修缮、设备维修等费用。
3.发生各项支出时: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或有关科目。
4.学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伙食结余”科目:
借:伙食结余
贷:其他支出
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本科目应按支出的类别设置明细账进展核算。
第三部分 账簿设立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设置以下账簿:
账簿名称 | 记录人 | 依据 | 核对依据 |
库存明细账 | 保管员 | 入库单 出库单 | 会计库存材料金额账及实物数 |
现金日记账 | 出纳 | 收付款凭证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日记账 | 出纳 | 收付款凭证 | 银行对账单 |
收入、支出、往来明细账 | 会计 | 记账凭证 | 记账凭证、总账 |
总账 | 会计 | 记账凭证或 科目汇总表 | 明细账 |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1.学校食堂会计报表是反映学校食堂在一定期限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是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了解食堂经营情况、指导后勤工作的重要资料,会计认真做好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主要有资产负债表、伙食收入等。
2.学校食堂会计报表应按月编制。编制时一式三份,一份会计留存,一份用于公布账目,一份报送学校领导。
3.食材采购单、货物验收单,出库单、入库单以上级制定的相关食堂规范管理的要求执行。各单位要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物资采购回来后由物资保管员验收过秤入库。采购人员、证明(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入库单”上均签字认可后据以登记入账。完善物资登记台账,对于采购的所有物资要严格登记台账,所有物资出库都应由厨房负责人、保管员及审批人在签字认可后据以登记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