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微信:13336506173微信同号
电 话:0759-7772123
地 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文明街1号文明新苑小区8幢605房
邮 箱:QQ1565914562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学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校(机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全面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职人员负责,协助学校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指导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四、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规程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五、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状况、操作规范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验收和成品留样的管理。督促落实食品采购的索证索票等制度。
七、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本校(机构)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八、实施在场管理,查找并及时处理影响食品安全的风险和隐患。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处置方案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协助调查处理。
九、处理食品安全投诉。
十、其他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